百度惹祸,警察背锅
文|进击的熊儿子
本文系我说的都对(ID:jjdxez001)原创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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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个月底,百度以一种奇怪的姿态径直躺进了热搜。
原来,在这条热搜之前的上个周末,有小透明一不小心转发了个李彦宏被砸场子的微博。
她直白表示,“这是三年前的新闻,李彦宏在中科大演讲被砸场子,现在有大学生对他大唱robin之歌 ,不知道李彦宏敢不敢去魏则西的母校去看一看。”
结果,这不问不要紧,一问要了命,这届百度公关一看,哟呵,这姑娘多大胆子,居然都诘问到自家老板头上了,这还能忍?
于是三下五除二,一通乱搞过后,这姑娘自然而言就被当地公安叫去局子里喝了茶。
目前来说,对百度的这招臭棋,大众的认知基本是相同的,基本都在众口一致地喷百度傻逼,说他们解决不了问题,就只想着解决提出问题的人。
但是,在警方问询的这个问题上,大众却出现了意料之中的分歧,即警察该不该沦为百度的“打手”。
在我看来,就这点破事儿,其实警察真的很冤枉。
他们知不知道百度的名声臭的很?他们当然清楚,就我认识的几个警察朋友,几乎没人不讨厌百度的。
可是态度不能决定行为,就好比警察不能因为某人是罪无可恕的凶手,就直接没有任何理由地开枪取了他们的狗命。
话回到百度的报案上,其实也是这个道理。
你说人家百度报了案,能不按程序走吗?万一真有事,警察也吃不了兜着走。
可一旦真的出动警力,哪怕只是小小的问询,而非传唤,结果大家都知道了,公众又不在质问警察该不该出警。
要我说,真觉得警察处置方法有问题的,大可以从警体验下其中的艰辛,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我当然清楚,在这事儿上小姑娘冤枉,但有时候,坏人真的熟悉规则,知道该怎么在程序范围之内搞事,这你让警察真的没法做。
试问,谁不痛恨这样不知廉耻的企业呢?但没办法,法律对人的姿态就是“陟罚臧否,不宜异同”。
对警方不满的人,我觉得可以再进一步想想——倘若今天因为这事儿,我国的法律因人而异了,那么明天后天大后天呢,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让这种事儿继续发生?
我之前说过,坏人往往比好人要更懂规则,因而今天的让步只能为后天的得寸进尺自掘坟墓。
我知道,在这种事儿,跟随着大众的姿态,情绪裹挟式地谩骂警察,说他们披着狗皮不干人事,这很爽,也容易一呼百应,流量起来了,之后的利益也来了。
但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么做,因为我清楚在这事儿上随波逐流的恶果。
所以,如果真的要骂,请把满腔怒火都发在百度身上,是他们做了恶,还企图灭口。
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恶人。
六月三日。
☑ 联想杀死联想
— 事实辅以逻辑,矫正认知偏差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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